2013年7月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关于“支持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的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农经发〔2010〕1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3〕11号)的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芦村等328个村镇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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