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寺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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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寺王村隶属:翟坡镇
区划代码:410721101代码前6位:410721
长途区号:0373 邮政编码:453000
车牌号码:豫G行政级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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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王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0.8公里,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东南3公里,引黄人民胜利渠总干渠西侧。393户,l620人,除汉族外,回族1人。耕地2041亩,原为低洼重盐碱地,自引黄自流灌溉后,变为高产农田。
   唐代,此处有人居住。宋宣和二年(1120年) “维南瞻部州大宋国新乡县加平乡李台社管杨翟村。” (村东白云寺经幢)明洪武年间,王姓从-县迁此,居寺西,名寺上村。清乾隆年间,村民王纪五为减轻盐碱地负担获胜,王姓有名,渐习惯称寺王村,亦称大寺王村。村南住有几户,
  名小寺王,东边住几户,名吴家圪垱(绝),1949年合并为一村,易今名。
   清乾隆七年(1742年)属南路十八都。宣统元年(1909年)属四南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里仁乡。1948年属三区,1955年属兴宁中心乡,1958年属兴宁人民公社,同年10月属七里营人民公社。1961年属小冀人民公社,1976年1月1日属翟坡人民公社,1983年属翟坡乡。
   聚落呈南北长方形,面积21.1万平方米,主街4条,沥青路面。新村舍向北扩展,原村舍主宅大部改建,砖木、水泥预制构件结构,多两坡瓦房,间有平房。村委会、商店、兽医站在村中部。村东有造纸厂,西有水泥预制、塑料制品厂等,从事工副业的劳力占55%。农业以小麦、玉米、水稻、棉花为主。粮食总产75.8万公斤,年亩产650公斤,人均粮食468公斤;棉花700亩,部分棉麦间作,总产8.4万公斤,亩产120公斤。工农业总收入654.5万元,人均纯收入1000元,比1978年增长6倍。村东有中小学,在校生316人,教师17人;诊疗所、兽医站医生4人。东有新乡至郑州(亦称新乡至詹店)公路,北有新乡至小冀公路,通市8路公共汽车,西、南有新菏铁路特大立交桥。
  

  寺王村附近有京华园龙泉苑景区西明寺造像碑刘庄合河泰山庙等旅游景点,有新乡烧鸡龙泉黄金梨特级金小米蒸菜糊涂面条等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