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喀拉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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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喀拉苏乡隶属:尼勒克县
区划代码:654028201代码前6位:654028
长途区号:0999 邮政编码:835000
车牌号码:新D行政级别:乡
代码城乡分类简介
赛普勒村~200乡中心区
赛普勒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乔拉克布拉克村~201村庄
乔拉克布拉克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喀拉苏村~202乡中心区
喀拉苏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克什喀拉苏村~203乡中心区
克什喀拉苏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库孜巴斯村~204乡中心区
库孜巴斯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加林郭勒村~205村庄
加林郭勒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加尔托汗村~206村庄
加尔托汗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吐普辛村~207乡中心区
吐普辛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详细]

喀拉苏乡政府位于县城西部30公里,东与加哈乌拉斯台乡接壤,南至喀什河,西与苏布台乡相连,北与伊宁县毗邻,总面积86.28万亩,其中农田5万亩(农田中有水田3万亩、旱田2万亩)、草场、土地、有岩石裸露,水域面积81.28万亩。主要居住着维吾尔、哈萨克、汉、锡伯、回等民族。

喀拉苏系哈萨克语,意为冬天不结冰的水。本乡哈萨克族为克扎依部落的后裔。18世纪末,维吾尔、锡伯族人来此定居,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生产。俄罗斯族于20初迁居喀拉苏,全盛时达50户。汉族是1930年后迁入喀拉苏的,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喀拉苏是尼勒克县的六区一乡。1958年,喀拉苏地区成立两个合作社。卫星合作社驻大喀拉苏,辖大小喀拉苏、吐普辛、加林果勒、加尔托干等地区;东风合作社驻麻。1959年又将2个合作社并为东风人民公社,驻苏布台。

1963年喀拉苏从东风公社析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驻喀拉苏。1981年将卫星人民公社改为喀拉苏人民公社。1984年11月改置为喀拉苏乡,下辖喀拉苏、塔克尔买里、克其克喀拉苏、阔孜巴斯、加林果勒、加尔托干、乔拉克布拉克、吐普辛、喀拉巴斯淘村。

喀拉苏河北岸,繁生着大量的小叶白蜡。它是地质第三纪带阔叶残遗阔叶老。在国内,成片的小叶白蜡仅在于喀什河流域,总分布面积1万亩。喀拉苏河段内的塔克买里小叶白蜡、索尔布拉克小叶白蜡次生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叶白蜡自然保护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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