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依照《河南省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爱卫〔2016〕4号)要求,根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爱卫会以及省直机关爱卫会对2020年新申报和届满复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的评审结果,经研究,同意命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等1008个单位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重新命名河南工程学院等1672个单位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命名登封市卢店镇刘家沟村等2018个村为“河南省卫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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