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根据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文物局、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徽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民地字〔2014〕142号),2017年,全省继续开展了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依据民政部发布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在县(市、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文物局、省地方志办公室审核,确定第五批安徽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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