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18〕53号)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1〕49号)等要求,经各地推荐、县级初审、市级评估、社会公示等步骤环节,确认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等200个村为第四批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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