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曲水县和墨竹工卡县、林芝市米林县、阿里地区噶尔县、林芝市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和米林县扎西绕登乡、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那曲市比如县白嘎乡,以及拉萨市等5个市(地)的18个村(居)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水平达到了《西藏自治区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卫生村(居)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上述的4个县城为自治区卫生县城、4个乡镇为自治区卫生乡镇、18个村(居)为自治区卫生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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