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28号)等文件要求, 2020年8月17日—8月28日,在各市对所辖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情况自查评估基础上,省级工作组成立 5个指导评估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和评估办法,采取现场审核资料、审核业务系统、开展创业服务满意度问卷测评等方式,对入围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核验打分。现场指导评估后,工作组综合创建得分、创建实效等因素,认定济南市章丘区等18个城市(县区)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街道等54个街道(乡镇)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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