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专项规划(2018—2022年)》实施,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020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善治示范村建设活动,选树了521个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范、村“两委”干部优秀的善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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