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委发〔2018〕16号)、《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浙委办发〔2016〕21号)有关部署,经各级培育、申报、审核,认定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等100个乡镇(街道)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何家村等300个村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隆兴和村等200个村为2018年度浙江省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桐庐县江南镇深澳村等20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为2018年度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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