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按照《六安市卫生村(社区)标准(试行)》、《六安市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试行)》及《关于做好下放省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爱卫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组织专家对相关单位、乡镇、村(社区)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通过综合审定和社会公示,共有106家单位(镇、村、社区)达到了市级先进卫生单位、市级卫生镇(村、社区)标准。经研究,决定将此106家单位(镇、村、社区)命名为“六安市卫生镇”、“六安市卫生村(社区)”、“六安市卫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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