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2010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地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地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要求,2015年,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确定辽宁省绥中县等47个县(市、区)为2014—2015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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