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24号)部署,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经各地市推荐申报,省初审评定,拟确定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等71个镇、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岗村等657个村为2021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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