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 城乡分类 | 简介 | |
清波门社区 | 清波门社区简介 清波门社区地处云居山麓吴山脚下,西湖之滨,东以吴山广场为界,南枕万松书院,西临秀美的西子湖畔,北靠河坊街。社区总面积0…[详细] | ||
劳动路社区 | 劳动路社区简介 劳动路社区居委会成立于2001年1月5日,地处吴山脚下,西湖之滨,东以延安南路为界,南至河坊街,西临绮丽秀美的西…[详细] | ||
定安路社区 | 定安路社区简介 定安路社区东起中山路•南宋御街,西至延安南路,南接惠民路,北临西湖大道,占地面积0.36平方公里,绿地面…[详细] | ||
清河坊社区 | 清河坊社区居委会成立于2001年,地处吴山脚下,西子湖畔,东至中山中路,南至鼓楼、伍公山与紫阳街道交界,西至延安南路、四宜路、四宜亭(不含四宜路、…[详细] | ||
柳翠井巷社区 | 柳翠井巷社区简介 柳翠井巷居委会成立于1949年秋天,居委会于2001年1月10日与扇子巷和打铜巷两个居委会共同合并组建成现在的柳翠井巷社区…[详细] |
清波街道,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境内。
一、办事处沿革
1954年8月,第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街道办事处的性质、任务和作用。8月上城区完成街道办事处的建制工作,街道办事处正式成立,定名为花牌楼街道办事处。
1960年4月成立上城公社清波分社。1961年6月恢复街道办事处,实施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职能。
文化革命时期, 城市街道办事处同其他战线一样,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1968年9月建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
1979年11月,撤消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清波街道办事处。
二、机构设置沿革
1954年8月成立花牌楼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办事员3人(其中妇女干部1人)。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优抚救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护税工作组、粮油工作组。
1960年4月成立了上城人民公社清波分社,设置行政办公室、工业科、商业科、福利科、文卫科。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干部职工50余人。
1961年10月分社党委改为公社党委。1968年11月成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设置政工、办事、生产三个组,有党委、革委会、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知青办、团委、妇联、人武部、爱卫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1979年11月取消街道革委会,恢复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984年,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工、政企分开。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 人,副主任3人,下设党委办、行政办、居民工作科(负责指导居民工作、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民事调解等)、城市管理科(负责爱国卫生、消毒防疫、市政、绿化、市容管理等)、生产生活服务科(负责民政企业、劳动服务、商业)另配备民政助理员、司法助理员。
1989年,根据上城区颁发的关于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两个暂行规定,街道机构设置为两室四科,即: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民政工作科、城市管理科、司法工作科、经济管理科。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等群体团体、根据各自的章程在街道建立基层组织。根据《上城区街道派驻机关的管理办法》,对派驻机构设立的工商所、财税所、房管所(站)、环卫站、物价监督站、卫生消毒站、市容管理队、绿化养护队、土地监督小分队、窨井阴缸维修队,实行区街双重领导。
1997年,根据上城区“三定”工作意见,街道机构设置为6 个职能室科,即: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计生办)、综治办公室(司法科)。
2002年,根据上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街道机构设置为6 个职能室科,即: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计划生育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司法办公室)。
三、行政区划
清波街道面积2.2平方千米,人口3.66万人。代码330102001,居委会驻清波街28号,邮编310002。辖5个社区。
清波门社区:面积0.56平方千米,人口7687人,代码~050,居委会驻清波新村21号,邮编310002。
惠民苑社区:面积0.22平方千米,人口5010人,代码~056,居委会驻光复路24号,邮编310002。
劳动路社区:面积0.47平方千米,人口9956人,代码~052,居委会驻劳动路28号吴山名苑4幢,邮编310002。
清河坊社区:面积0.59平方千米,人口6549人,代码~055,居委会驻高银街113号,邮编310002。
定安路社区:面积0.36平方千米,人口800pxpx8人,代码~053,居委会驻后市街125号,邮编310002。
一、办事处沿革
1954年8月,第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街道办事处的性质、任务和作用。8月上城区完成街道办事处的建制工作,街道办事处正式成立,定名为花牌楼街道办事处。
1960年4月成立上城公社清波分社。1961年6月恢复街道办事处,实施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职能。
文化革命时期, 城市街道办事处同其他战线一样,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1968年9月建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
1979年11月,撤消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清波街道办事处。
二、机构设置沿革
1954年8月成立花牌楼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办事员3人(其中妇女干部1人)。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优抚救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护税工作组、粮油工作组。
1960年4月成立了上城人民公社清波分社,设置行政办公室、工业科、商业科、福利科、文卫科。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干部职工50余人。
1961年10月分社党委改为公社党委。1968年11月成立清波街道革命委员会,设置政工、办事、生产三个组,有党委、革委会、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知青办、团委、妇联、人武部、爱卫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1979年11月取消街道革委会,恢复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984年,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工、政企分开。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 人,副主任3人,下设党委办、行政办、居民工作科(负责指导居民工作、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民事调解等)、城市管理科(负责爱国卫生、消毒防疫、市政、绿化、市容管理等)、生产生活服务科(负责民政企业、劳动服务、商业)另配备民政助理员、司法助理员。
1989年,根据上城区颁发的关于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两个暂行规定,街道机构设置为两室四科,即: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民政工作科、城市管理科、司法工作科、经济管理科。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等群体团体、根据各自的章程在街道建立基层组织。根据《上城区街道派驻机关的管理办法》,对派驻机构设立的工商所、财税所、房管所(站)、环卫站、物价监督站、卫生消毒站、市容管理队、绿化养护队、土地监督小分队、窨井阴缸维修队,实行区街双重领导。
1997年,根据上城区“三定”工作意见,街道机构设置为6 个职能室科,即: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计生办)、综治办公室(司法科)。
2002年,根据上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街道机构设置为6 个职能室科,即: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民政科、计划生育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司法办公室)。
三、行政区划
清波街道面积2.2平方千米,人口3.66万人。代码330102001,居委会驻清波街28号,邮编310002。辖5个社区。
清波门社区:面积0.56平方千米,人口7687人,代码~050,居委会驻清波新村21号,邮编310002。
惠民苑社区:面积0.22平方千米,人口5010人,代码~056,居委会驻光复路24号,邮编310002。
劳动路社区:面积0.47平方千米,人口9956人,代码~052,居委会驻劳动路28号吴山名苑4幢,邮编310002。
清河坊社区:面积0.59平方千米,人口6549人,代码~055,居委会驻高银街113号,邮编310002。
定安路社区:面积0.36平方千米,人口800pxpx8人,代码~053,居委会驻后市街125号,邮编3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