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汝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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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汝溪镇隶属:忠县
区划代码:500233108代码前6位:500233
长途区号:023 邮政编码:404300
车牌号码:渝行政级别:镇
人口数量:约1.73万人人口密度:178人/km2
辖区面积:97平方公里
代码城乡分类简介
镇江社区~002镇中心区
镇江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详细]
溪沟社区~003镇中心区
溪沟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详细]
九亭社区~004村庄
九亭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白庙社区~005村庄
白庙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龙湾村~201村庄
龙湾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七树村~202村庄
七树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三河村~203村庄
三河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锁口村~205村庄
锁口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老林村~207村庄
老林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团堡村~208村庄
团堡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马河村~209村庄
马河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长安村~210村庄
长安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安全村~212村庄
安全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南垭村~213村庄
南垭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汝溪镇位于渝东忠县以北忠、梁、万三县(区)交界处,渝巴公路穿境而过,距万州70公里,梁平60公里,忠县36公里,全镇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121个村(居)民小组,4.3万余人。系全国文明镇,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示范镇,重庆市百个经济强镇、百个中心镇、百个商业示范镇之一,重庆市文明镇、卫生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也是忠县大镇、重镇及北部的经济中心,连续八年被县委、县府命名为“五强乡镇”。

汝溪镇属“农业大镇、工业强镇、三产业重镇”。农业突出抓好了以蚕桑、畜禽、优质粮油三个农业支柱产业和果品、商品菜、水产品三个农业特色经济为重点的骨干产业发展,粮经比例为55:45,是忠县十万担蚕茧生产基地镇之一。工业形成了以丝绸为龙头,以建筑建材、机械制造、家私、加工为支柱的工业经济体系,清丝丝绸厂年产值近亿元。三产业主要以批零售业和餐饮业、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业为主。城镇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功能配套,市场繁荣,购销两旺,成为了周边10个乡镇的物资集散地和商贸中心。城镇建成区面积已达2.6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7295人,城镇化水平达42%。一个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工贸型小城镇已具雏形。

汝溪镇党委、0正以百倍的信心、十足的干劲,务实的作风,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励精图治,极力实施“三百”工程,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产业兴镇、产业立镇、产业强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汝溪镇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联系电话

一、党政办公室(办电: 54729316)

1.贯彻落实党委、0的决策,负责市、县、镇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的督查,协调处理机关各办及在镇单位相关工作。

2.牵头起草党委、0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日常文电处理和重要文字材料的撰写,做好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3.负责会务组织、报告起草和记录整理工作,搞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

4.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报道,为党委、0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机关后勤、机关建设、综合管理等工作。

6.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做好来宾接待、公务接洽及对外联系工作。

7.完成镇党委、0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宣群团办公室(办电:54729375)

1.认真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和建设,抓好党员的教育、活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的质量。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基层干部的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并抓好后备队伍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干部的人事工资调整、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2.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健全镇党委中心组和镇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健全村级宣传网络。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及群众性的创建活动。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做好-和民族宗教工作。

4.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助手作用和骨干作用。

5.加强妇联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动、组织广大妇女发展经济、勤劳致富。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办电:54729025)

1.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的宣传,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工作。

2.受理查处党内外来信来访,协助承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核实、检查和处理工作。

3.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治信访办公室(办电:54729316)

1.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2.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案、措施,及时调解各种民事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3.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并做好调查核实和报结工作。

4.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民营经济发展暨招商引资办公室(办电:54729316)

1.研究提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编制中、长期规划发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镇企业的发展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3.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在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镇党委、0决策服务。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企业的产品质量等工作。

5.组织和指导在镇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镇企业的职称评定工作。

6.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引进资金和人才。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镇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本镇企业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城镇建设办公室(办电:54729135)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建制镇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3.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

4. 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地产管理。

5.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

6. 组织和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检查和监督,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7. 负责建制镇镇容和环境、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

8. 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

9. 负责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10. 负责建设设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11. 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农业农村交通办公室(办电:54729316)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编制全镇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全镇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开发及推广网络体系。

4.规划和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工作,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方面的服务。

5.负责全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和财务监督,严格村级“一事一议”程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6.负责防汛抗早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加强水政执法,保护水资源。

7.抓好农机田间作业管理服务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镇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检查工作。

10.完成县、镇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11.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办电:54728003)

1.编制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执法职能,组织实施县里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做好协会、流动人口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全镇计划生育工作。

3.编制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抓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及安全教育工作;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

4.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和措施,抓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及卫生工作的社会性宣传,做好社区、农村卫生工作。

5.制订全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文化站自身建设,配合中心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做好广播电视发展工作。

6.制订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做好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供养、敬老院、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殡葬改革、残联等工作。

7.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安监办公室(办电:54729316)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0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承担镇0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负责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受县0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6.对未授权执法的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

7.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8.负责辖区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督促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

9.指导管理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管理人员、船管人员、道路协管人员的工作。

10.承办镇党委、0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5年10月27日,汝溪镇上榜第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9年1月23日,汝溪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14年7月21日,汝溪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