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20 12:36:43]
一、关于雅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麻郎错乡、恶古乡,设立麻郎措镇,以原麻郎错乡和原恶古乡牙根村、唐岗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麻郎措镇的行政区域,麻郎措镇人民政府驻麻日河村1组83号。
(二)撤销波斯河乡,设立波斯河镇,以原波斯河乡和原恶古乡日衣村、大河村、恶古村、马益西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波斯河镇的行政区域,波斯河镇人民政府驻孜河村44号。
二、关于道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撤销甲宗镇、维它乡,设立玉科镇,以原甲宗镇和原维它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玉科镇的行政区域,玉科镇人民政府驻银克村希望路8号。
(四)撤销红顶乡,将原红顶乡红顶村、地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亚卓镇管辖,亚卓镇人民政府驻各布村1组27号。
(五)撤销仲尼乡,设立仲尼镇,以原仲尼乡和原红顶乡俄古村、向秋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仲尼镇的行政区域,仲尼镇人民政府驻亚拉坎村1组21号。
(六)撤销格西乡,将原格西乡和麻孜乡吾斯尼村、依格村、吾卡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鲜水镇管辖,鲜水镇人民政府驻卡娘村1组28号。
(七)撤销协德乡,设立泰宁镇,以原协德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泰宁镇的行政区域,泰宁镇人民政府驻街村2组17号。
(八)撤销瓦日乡,设立瓦日镇,以原瓦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瓦日镇的行政区域,瓦日镇人民政府驻孟拖村1组1号。
三、关于炉霍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斯木镇、宜木乡,设立虾拉沱镇,以原斯木镇和原宜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虾拉沱镇的行政区域,虾拉沱镇人民政府驻虾拉沱村1组83号。
(十)撤销上罗科马乡,设立上罗科马镇,以原上罗科马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上罗科马镇的行政区域,上罗科马镇人民政府驻2村加依达牧民定居点36号。
四、关于甘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一)撤销斯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甘孜镇管辖,甘孜镇人民政府驻清河街社区清河街75号。
五、关于色达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二)撤销甲学乡、歌乐沱乡,设立甲学镇,以原甲学乡和原歌乐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学镇的行政区域,甲学镇人民政府驻甲学村甲学街4号。
六、关于德格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三)撤销窝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尼干戈镇管辖,马尼干戈镇人民政府驻马尼村商贸街74号。
(十四)撤销普马乡、达马镇,设立麦宿镇,以原普马乡和原达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麦宿镇的行政区域,麦宿镇人民政府驻日卡村3组4号。
(十五)撤销打滚乡、所巴乡,设立打滚镇,以原打滚乡和原所巴乡芒布村、俄柯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打滚镇的行政区域,打滚镇人民政府驻呷拖村2组168号。
将所巴乡模通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阿须镇管辖,阿须镇人民政府驻真隆村格萨尔上街1号。
(十六)撤销龚垭乡,设立龚垭镇,以原龚垭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龚垭镇的行政区域,龚垭镇人民政府驻龚垭村1组14号。
(十七)撤销温拖乡,设立温拖镇,以原温拖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温拖镇的行政区域,温拖镇人民政府驻温拖村1组13号。
(十八)撤销中扎科乡,设立中扎科镇,以原中扎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中扎科镇的行政区域,中扎科镇人民政府驻同鸠村3组1号。
七、关于白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九)撤销山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盖玉镇管辖,盖玉镇人民政府驻德来村环乡路29号。
八、关于石渠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撤销麻呷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洛须镇管辖,洛须镇人民政府驻洛须村白玛大道26号。
九、关于新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皮擦乡、通宵乡,设立通宵镇,以原皮擦乡和原通宵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通宵镇的行政区域,通宵镇人民政府驻察亚所村1组52号。
(二十二)撤销乐安乡、色威乡,设立色威镇,以原乐安乡和原色威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色威镇的行政区域,色威镇人民政府驻色威村1组14号。
(二十三)撤销甲拉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如龙镇管辖,如龙镇人民政府驻城区村下街24号。
(二十四)撤销尤拉西乡,设立尤拉西镇,以原尤拉西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尤拉西镇的行政区域,尤拉西镇人民政府驻尤拉西村4组29号。
十、关于理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五)撤销喇嘛垭乡、章纳乡,设立格聂镇,以原喇嘛垭乡和原章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聂镇的行政区域,格聂镇人民政府驻银达村1组91号。
(二十六)撤销中木拉乡、下木拉乡,设立木拉镇,以原中木拉乡和原下木拉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木拉镇的行政区域,木拉镇人民政府驻八鲁村1组20号。
(二十七)撤销君坝乡,设立君坝镇,以原君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君坝镇的行政区域,君坝镇人民政府驻俄河村1组51号。
(二十八)撤销拉波乡,设立拉波镇,以原拉波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拉波镇的行政区域,拉波镇人民政府驻然东村1组24号。
(二十九)撤销觉吾乡,设立觉吾镇,以原觉吾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觉吾镇的行政区域,觉吾镇人民政府驻觉吾村1组43号。
十一、关于巴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撤销甲英乡、党巴乡,设立甲英镇,以原甲英乡和原党巴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英镇的行政区域,甲英镇人民政府驻鱼卡通村1组18号。
(三十一)撤销地巫乡、中心绒乡,设立地巫镇,以原地巫乡和原中心绒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地巫镇的行政区域,地巫镇人民政府驻尼木龙村1组9号。
十二、关于得荣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二)撤销日龙乡、曲雅贡乡,设立日雨镇,以原日龙乡和原曲雅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日雨镇的行政区域,日雨镇人民政府驻顿珠村1组5号。
(三十三)撤销斯闸乡、松麦镇,设立太阳谷镇,以原斯闸乡和原松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阳谷镇的行政区域,太阳谷镇人民政府驻河西社区下街14号。
(一)撤销麻郎错乡、恶古乡,设立麻郎措镇,以原麻郎错乡和原恶古乡牙根村、唐岗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麻郎措镇的行政区域,麻郎措镇人民政府驻麻日河村1组83号。
(二)撤销波斯河乡,设立波斯河镇,以原波斯河乡和原恶古乡日衣村、大河村、恶古村、马益西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波斯河镇的行政区域,波斯河镇人民政府驻孜河村44号。
二、关于道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撤销甲宗镇、维它乡,设立玉科镇,以原甲宗镇和原维它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玉科镇的行政区域,玉科镇人民政府驻银克村希望路8号。
(四)撤销红顶乡,将原红顶乡红顶村、地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亚卓镇管辖,亚卓镇人民政府驻各布村1组27号。
(五)撤销仲尼乡,设立仲尼镇,以原仲尼乡和原红顶乡俄古村、向秋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仲尼镇的行政区域,仲尼镇人民政府驻亚拉坎村1组21号。
(六)撤销格西乡,将原格西乡和麻孜乡吾斯尼村、依格村、吾卡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鲜水镇管辖,鲜水镇人民政府驻卡娘村1组28号。
(七)撤销协德乡,设立泰宁镇,以原协德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泰宁镇的行政区域,泰宁镇人民政府驻街村2组17号。
(八)撤销瓦日乡,设立瓦日镇,以原瓦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瓦日镇的行政区域,瓦日镇人民政府驻孟拖村1组1号。
三、关于炉霍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斯木镇、宜木乡,设立虾拉沱镇,以原斯木镇和原宜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虾拉沱镇的行政区域,虾拉沱镇人民政府驻虾拉沱村1组83号。
(十)撤销上罗科马乡,设立上罗科马镇,以原上罗科马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上罗科马镇的行政区域,上罗科马镇人民政府驻2村加依达牧民定居点36号。
四、关于甘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一)撤销斯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甘孜镇管辖,甘孜镇人民政府驻清河街社区清河街75号。
五、关于色达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二)撤销甲学乡、歌乐沱乡,设立甲学镇,以原甲学乡和原歌乐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学镇的行政区域,甲学镇人民政府驻甲学村甲学街4号。
六、关于德格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三)撤销窝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尼干戈镇管辖,马尼干戈镇人民政府驻马尼村商贸街74号。
(十四)撤销普马乡、达马镇,设立麦宿镇,以原普马乡和原达马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麦宿镇的行政区域,麦宿镇人民政府驻日卡村3组4号。
(十五)撤销打滚乡、所巴乡,设立打滚镇,以原打滚乡和原所巴乡芒布村、俄柯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打滚镇的行政区域,打滚镇人民政府驻呷拖村2组168号。
将所巴乡模通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阿须镇管辖,阿须镇人民政府驻真隆村格萨尔上街1号。
(十六)撤销龚垭乡,设立龚垭镇,以原龚垭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龚垭镇的行政区域,龚垭镇人民政府驻龚垭村1组14号。
(十七)撤销温拖乡,设立温拖镇,以原温拖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温拖镇的行政区域,温拖镇人民政府驻温拖村1组13号。
(十八)撤销中扎科乡,设立中扎科镇,以原中扎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中扎科镇的行政区域,中扎科镇人民政府驻同鸠村3组1号。
七、关于白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九)撤销山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盖玉镇管辖,盖玉镇人民政府驻德来村环乡路29号。
八、关于石渠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撤销麻呷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洛须镇管辖,洛须镇人民政府驻洛须村白玛大道26号。
九、关于新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皮擦乡、通宵乡,设立通宵镇,以原皮擦乡和原通宵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通宵镇的行政区域,通宵镇人民政府驻察亚所村1组52号。
(二十二)撤销乐安乡、色威乡,设立色威镇,以原乐安乡和原色威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色威镇的行政区域,色威镇人民政府驻色威村1组14号。
(二十三)撤销甲拉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如龙镇管辖,如龙镇人民政府驻城区村下街24号。
(二十四)撤销尤拉西乡,设立尤拉西镇,以原尤拉西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尤拉西镇的行政区域,尤拉西镇人民政府驻尤拉西村4组29号。
十、关于理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五)撤销喇嘛垭乡、章纳乡,设立格聂镇,以原喇嘛垭乡和原章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聂镇的行政区域,格聂镇人民政府驻银达村1组91号。
(二十六)撤销中木拉乡、下木拉乡,设立木拉镇,以原中木拉乡和原下木拉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木拉镇的行政区域,木拉镇人民政府驻八鲁村1组20号。
(二十七)撤销君坝乡,设立君坝镇,以原君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君坝镇的行政区域,君坝镇人民政府驻俄河村1组51号。
(二十八)撤销拉波乡,设立拉波镇,以原拉波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拉波镇的行政区域,拉波镇人民政府驻然东村1组24号。
(二十九)撤销觉吾乡,设立觉吾镇,以原觉吾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觉吾镇的行政区域,觉吾镇人民政府驻觉吾村1组43号。
十一、关于巴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撤销甲英乡、党巴乡,设立甲英镇,以原甲英乡和原党巴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英镇的行政区域,甲英镇人民政府驻鱼卡通村1组18号。
(三十一)撤销地巫乡、中心绒乡,设立地巫镇,以原地巫乡和原中心绒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地巫镇的行政区域,地巫镇人民政府驻尼木龙村1组9号。
十二、关于得荣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二)撤销日龙乡、曲雅贡乡,设立日雨镇,以原日龙乡和原曲雅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日雨镇的行政区域,日雨镇人民政府驻顿珠村1组5号。
(三十三)撤销斯闸乡、松麦镇,设立太阳谷镇,以原斯闸乡和原松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太阳谷镇的行政区域,太阳谷镇人民政府驻河西社区下街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