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5 15:49:29]
一、关于康定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时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姑咱镇管辖,姑咱镇人民政府驻金正巷66号。
(二)撤销三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汤镇管辖,金汤镇人民政府驻永红路122号。
(三)撤销瓦泽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桥镇管辖,新都桥镇人民政府驻新都桥大街342号。
(四)撤销朋布西乡、甲根坝乡,设立甲根坝镇,以原朋布西乡和原甲根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根坝镇的行政区域,甲根坝镇人民政府驻木雅路1号。
(五)撤销贡嘎山乡,设立贡嘎山镇,以原贡嘎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贡嘎山镇的行政区域,贡嘎山镇人民政府驻迎宾大道1号。
(六)撤销鱼通乡,设立鱼通镇,以原鱼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鱼通镇的行政区域,鱼通镇人民政府驻野坝路1号。
二、关于泸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七)撤销田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泸桥镇管辖,泸桥镇人民政府驻田坝村2组17号。
(八)撤销杵坭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冷碛镇管辖,冷碛镇人民政府驻桐子林村3组216号。
(九)撤销德威乡、加郡乡,设立德威镇,以原德威乡和原加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德威镇的行政区域,德威镇人民政府驻咱威村1组113号。
三、关于丹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撤销丹东乡、边耳乡,设立丹东镇,以原丹东乡和原边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东镇的行政区域,丹东镇人民政府驻丹东村1组80号。
(十一)撤销东谷乡、水子乡、东女谷乡、聂呷乡和岳扎乡,设立东谷镇、墨尔多山镇和甲居镇。
以原东谷乡和原水子乡纳交一村、纳交二村、科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东谷镇的行政区域,东谷镇人民政府驻东谷村1组52号。
将原水子乡水子一村、水子二村、水子三村、大马村、长纳村、各宗村、吉宗村,原东女谷乡纵宁村、俄满村、俄多村,原聂呷乡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革什扎镇布科村索断桥片区和梭坡乡宋达村黄土坎区域,巴旺乡扎科村大金川河中心线以东集体荒山荒坡区域划归章谷镇管辖,章谷镇人民政府驻水子一村1组7号。
以原东女谷乡克格依村、基卡依村、呷仁依村、波色龙村、罕额依村、折龙村、李龙村和原岳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墨尔多山镇的行政区域,墨尔多山镇人民政府驻岳扎坝村1组39号。
将原聂呷乡(除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和巴旺乡聂拉村、小巴旺村、小聂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甲居镇管辖,甲居镇人民政府驻聂呷村4组17号。
(十二)撤销格宗乡,设立格宗镇,以原格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宗镇的行政区域,格宗镇人民政府驻格宗村2组17号。
(十三)撤销半扇门乡,设立半扇门镇,以原半扇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半扇门镇的行政区域,半扇门镇人民政府驻半扇门一村1组41号。
四、关于九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四)撤销俄尔彝族乡、三垭彝族乡,设立三垭镇,以原俄尔彝族乡和原三垭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三垭镇的行政区域,三垭镇人民政府驻龙塘子村4组32号。
(十五)撤销踏卡彝族乡、斜卡乡,设立雪洼龙镇,以原踏卡彝族乡和原斜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雪洼龙镇的行政区域,雪洼龙镇人民政府驻耳朵铺子村1组65号。
(十六)撤销湾坝彝族乡,设立湾坝镇,以原湾坝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湾坝镇的行政区域,湾坝镇人民政府驻高碉村4组67号。
(十七)撤销汤古乡,设立汤古镇,以原汤古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汤古镇的行政区域,汤古镇人民政府驻汤古村1组63号。
(十八)撤销乌拉溪乡,设立乌拉溪镇,以原乌拉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乌拉溪镇行政区域,乌拉溪镇人民政府驻河坝村3组1号。
(十九)撤销魁多乡,设立魁多镇,以原魁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魁多镇的行政区域,魁多镇人民政府驻里伍村1组14号。
(二十)撤销乃渠乡,设立乃渠镇,以原乃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乃渠镇的行政区域,乃渠镇人民政府驻七日村1组26号。
五、关于乡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尼斯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香巴拉镇管辖,香巴拉镇人民政府驻马色村1组25号。
(二十二)撤销青麦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德镇管辖,青德镇人民政府驻供改村1组24号。
(二十三)将热打镇色坝村划归沙贡乡管辖,沙贡乡人民政府驻达根村1组11号。
六、关于稻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四)撤销色拉乡、傍河乡,设立噶通镇,以原色拉乡和原傍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噶通镇的行政区域,噶通镇人民政府驻仲堆村2组1号。
(一)撤销时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姑咱镇管辖,姑咱镇人民政府驻金正巷66号。
(二)撤销三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汤镇管辖,金汤镇人民政府驻永红路122号。
(三)撤销瓦泽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桥镇管辖,新都桥镇人民政府驻新都桥大街342号。
(四)撤销朋布西乡、甲根坝乡,设立甲根坝镇,以原朋布西乡和原甲根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甲根坝镇的行政区域,甲根坝镇人民政府驻木雅路1号。
(五)撤销贡嘎山乡,设立贡嘎山镇,以原贡嘎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贡嘎山镇的行政区域,贡嘎山镇人民政府驻迎宾大道1号。
(六)撤销鱼通乡,设立鱼通镇,以原鱼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鱼通镇的行政区域,鱼通镇人民政府驻野坝路1号。
二、关于泸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七)撤销田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泸桥镇管辖,泸桥镇人民政府驻田坝村2组17号。
(八)撤销杵坭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冷碛镇管辖,冷碛镇人民政府驻桐子林村3组216号。
(九)撤销德威乡、加郡乡,设立德威镇,以原德威乡和原加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德威镇的行政区域,德威镇人民政府驻咱威村1组113号。
三、关于丹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撤销丹东乡、边耳乡,设立丹东镇,以原丹东乡和原边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东镇的行政区域,丹东镇人民政府驻丹东村1组80号。
(十一)撤销东谷乡、水子乡、东女谷乡、聂呷乡和岳扎乡,设立东谷镇、墨尔多山镇和甲居镇。
以原东谷乡和原水子乡纳交一村、纳交二村、科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东谷镇的行政区域,东谷镇人民政府驻东谷村1组52号。
将原水子乡水子一村、水子二村、水子三村、大马村、长纳村、各宗村、吉宗村,原东女谷乡纵宁村、俄满村、俄多村,原聂呷乡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革什扎镇布科村索断桥片区和梭坡乡宋达村黄土坎区域,巴旺乡扎科村大金川河中心线以东集体荒山荒坡区域划归章谷镇管辖,章谷镇人民政府驻水子一村1组7号。
以原东女谷乡克格依村、基卡依村、呷仁依村、波色龙村、罕额依村、折龙村、李龙村和原岳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墨尔多山镇的行政区域,墨尔多山镇人民政府驻岳扎坝村1组39号。
将原聂呷乡(除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和巴旺乡聂拉村、小巴旺村、小聂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甲居镇管辖,甲居镇人民政府驻聂呷村4组17号。
(十二)撤销格宗乡,设立格宗镇,以原格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宗镇的行政区域,格宗镇人民政府驻格宗村2组17号。
(十三)撤销半扇门乡,设立半扇门镇,以原半扇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半扇门镇的行政区域,半扇门镇人民政府驻半扇门一村1组41号。
四、关于九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四)撤销俄尔彝族乡、三垭彝族乡,设立三垭镇,以原俄尔彝族乡和原三垭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三垭镇的行政区域,三垭镇人民政府驻龙塘子村4组32号。
(十五)撤销踏卡彝族乡、斜卡乡,设立雪洼龙镇,以原踏卡彝族乡和原斜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雪洼龙镇的行政区域,雪洼龙镇人民政府驻耳朵铺子村1组65号。
(十六)撤销湾坝彝族乡,设立湾坝镇,以原湾坝彝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湾坝镇的行政区域,湾坝镇人民政府驻高碉村4组67号。
(十七)撤销汤古乡,设立汤古镇,以原汤古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汤古镇的行政区域,汤古镇人民政府驻汤古村1组63号。
(十八)撤销乌拉溪乡,设立乌拉溪镇,以原乌拉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乌拉溪镇行政区域,乌拉溪镇人民政府驻河坝村3组1号。
(十九)撤销魁多乡,设立魁多镇,以原魁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魁多镇的行政区域,魁多镇人民政府驻里伍村1组14号。
(二十)撤销乃渠乡,设立乃渠镇,以原乃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乃渠镇的行政区域,乃渠镇人民政府驻七日村1组26号。
五、关于乡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尼斯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香巴拉镇管辖,香巴拉镇人民政府驻马色村1组25号。
(二十二)撤销青麦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德镇管辖,青德镇人民政府驻供改村1组24号。
(二十三)将热打镇色坝村划归沙贡乡管辖,沙贡乡人民政府驻达根村1组11号。
六、关于稻城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四)撤销色拉乡、傍河乡,设立噶通镇,以原色拉乡和原傍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噶通镇的行政区域,噶通镇人民政府驻仲堆村2组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