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宾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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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 0:19:58]
  一、关于翠屏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高店镇和凉姜镇,设立双城街道办事处,以原高店镇和原凉姜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双城街道的行政区域,双城街道办事处驻民心街19号。

  
  (二)撤销孔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花镇管辖,白花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39号。
  (三)撤销明威镇、王场镇和邱场镇,设立金秋湖镇,以原明威镇、原王场镇和原邱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秋湖镇的行政区域,金秋湖镇人民政府驻邱府路41号。
  (四)撤销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沙坪街道办事处驻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二、关于南溪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撤销大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观镇管辖,大观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路95号。
  (六)撤销林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家镇管辖,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工字街1号。
  (七)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南镇管辖,江南镇人民政府驻江正街12号。
  (八)撤销留宾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裴石镇管辖,裴石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151号。
  三、关于叙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喜捷镇和柏溪镇,设立柏溪街道办事处,以原喜捷镇和原柏溪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溪街道的行政区域,柏溪街道办事处驻三角街76号。
  (十)撤销普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赵场街道管辖,赵场街道办事处驻民和街1号。
  (十一)撤销李场镇、古柏镇和隆兴乡,设立樟海镇,以原李场镇、原古柏镇和原隆兴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樟海镇的行政区域,樟海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317号。
  (十二)撤销复龙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横江镇管辖,横江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8号。
  (十三)撤销泥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蕨溪镇管辖,蕨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花市街10号。
  (十四)撤销古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音镇管辖,观音镇人民政府驻群益街35号。
  四、关于江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桐梓镇和井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四面山镇山华村、总旗村、高洞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阳春镇管辖,阳春镇人民政府驻工业大道中段1号。
  (十六)撤销水清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面山镇管辖,四面山镇人民政府驻平安大道东段25号。
  (十七)撤销蟠龙乡和底蓬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留耕镇黄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夕佳山镇管辖,夕佳山镇人民政府驻环城路205号。
  (十八)撤销仁和乡,设立仁和镇,以原仁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仁和镇的行政区域,仁和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1号。
  (十九)撤销大妙乡,设立大妙镇,以原大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妙镇的行政区域,大妙镇人民政府驻三星街1号。
  (二十)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
  五、关于长宁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富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河镇管辖,双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路40号。
  (二十二)撤销桃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海镇管辖,竹海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路329号。
  (二十三)撤销开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镇管辖,长宁镇人民政府驻城西路305号。
  (二十四)撤销三元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鼓镇管辖,铜鼓镇人民政府驻三元街35号。
  (二十五)撤销梅白乡,设立梅白镇,以原梅白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梅白镇的行政区域,梅白镇人民政府驻东兴路1号。
  (二十六)撤销铜锣乡,设立铜锣镇,以原铜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铜锣镇的行政区域,铜锣镇人民政府驻同兴街158号。
  六、关于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七)撤销四烈乡,将其所属的希望社区、先峰社区、金星村、永华村、星光村、四烈村、大华村、苗儿村、水井村、店子村、阎村村、水塘村行政区域划归庆符镇管辖,庆符镇人民政府驻连心街4号。
  (二十八)撤销双河乡、潆溪乡和大窝镇,将原双河乡、原潆溪乡和原大窝镇石坝村、龙咀村、百花村、大滩村、陈垇村、新南村、土地村、燕子村、大屋村、天台社区1组和2组以及月江镇安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来复镇管辖,来复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197号。
  (二十九)撤销庆岭乡,设立庆岭镇,以原庆岭乡和原四烈乡下华村、龙塘村、顺利村、中和村以及原大窝镇龙洞村、三块村、太源村、得印村、印田村、川洞村、先娱村、向阳村、天台社区3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庆岭镇的行政区域,庆岭镇人民政府驻同庆街323号。
  (三十)撤销羊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场镇管辖,罗场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187号。
  (三十一)撤销趱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乐镇管辖,嘉乐镇人民政府驻广乐街1号。
  (三十二)撤销落润乡,设立落润镇,以原落润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落润镇的行政区域,落润镇人民政府驻玺润街247号。
  (三十三)将胜天镇铜鼓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月江镇管辖。
  七、关于筠连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四)撤销双腾镇和塘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筠连镇管辖,筠连镇人民政府驻学士路150号。
  (三十五)撤销高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舟镇管辖,镇舟镇人民政府驻兴徙社区1组612号。
  (三十六)撤销维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沐爱镇管辖,沐爱镇人民政府驻荷花路63号。
  (三十七)撤销武德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巡司镇管辖,巡司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176号。
  (三十八)撤销龙镇乡和孔雀乡,设立丰乐乡,以原龙镇乡和原孔雀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丰乐乡的行政区域,丰乐乡人民政府驻中心村2组。
  八、关于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九)撤销仁义乡和恒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孝儿镇管辖,孝儿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1号。
  (四十)撤销石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曹营镇管辖,曹营镇人民政府驻凤鸣村4组。
  (四十一)撤销下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上罗镇管辖,上罗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路96号。
  九、关于兴文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二)撤销太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古宋镇管辖,古宋镇人民政府驻盐井街31号。
  (四十三)撤销玉屏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僰王山镇管辖,僰王山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55号。
  (四十四)撤销毓秀苗族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丝城镇管辖,九丝城镇人民政府驻僰城大道中段140号。
  十、关于屏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五)撤销太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都镇管辖,中都镇人民政府驻新街28号。
  (四十六)撤销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华镇管辖,龙华镇人民政府驻明清街152号。
  (四十七)撤销富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锦屏镇管辖,锦屏镇人民政府驻新园街7幢1号。
  (四十八)撤销鸭池乡,将原鸭池乡和大乘镇三合村、马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屏山镇管辖,屏山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