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位于214国道左侧,离镇政府5㎞处,村辖4个牧业社,226户1195人,90%的常住人口为藏族。年人均收入3301.26元,拥有各类牲畜32744头(只),草场30.1595万亩。幸福村目前主要产业一是休牧还草项目,共围栏草场20000亩,休牧期为5年,在休牧期每户每年补助3000元,项目区种植饲草地1500亩(每户15亩),亩场产草量为3500斤,户均减畜44头(只),减畜率达22.17%。二是100座两用温棚的项目,在里面种植油白菜、萝卜、葱、菠菜、洋芋、菜瓜,但目前只能满足自己需要,没有形成商业化。存在的优势是草场面积大、地势平坦、牧草质地优良,便于机械化耕种。存在的问题是草场退化严重,极需解决另外草场围栏和温棚虽然国家每年都有投入,但仍然不能满意需要。
幸福村今后的发展方向及需求
极需解决草场退化的问题和草场围栏,温棚的不足。另外信息闭塞,对整村的资源没有科学的勘测和经济发展没有科学的整体规划。
幸福村与河卡社区、都台村、上游村、灯塔村、白龙村、红旗村、宁曲村、五一村、羊曲村、加拉确什滩村、种羊场农队生活区、种羊场牧队生活区相邻。
2015年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幸福村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