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确定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史庄子村等380个村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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