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 城乡分类 | 简介 | |
茂花岗社区 | ~001 | 镇中心区 | 茂花岗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 |
杏坊村 | ~200 | 镇乡结合区 | 杏坊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 |
流坊村 | ~201 | 村庄 | 流坊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蔡坊村 | ~202 | 村庄 | 蔡坊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龙义村 | ~203 | 镇乡结合区 | 龙义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 |
山砀村 | ~204 | 镇乡结合区 | 山砀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 |
荷塘村 | ~205 | 镇乡结合区 | 荷塘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 |
田下村 | ~206 | 村庄 | 田下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黄家村 | ~207 | 村庄 | 黄家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口前村 | ~208 | 村庄 | 口前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厚坊村 | ~209 | 村庄 | 厚坊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航桥村 | ~210 | 村庄 | 航桥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桐江村 | ~211 | 村庄 | 桐江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草坑村 | ~212 | 村庄 | 草坑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 |
名称来历 南宋末,龙义康氏迁此开基时有小鸟盘旋,鸣叫“山砀山砀”,故取名山砀,山砀镇因此而得名。
地理位置 位于东经115°42′~115°50′,北纬27°36′~27°45′。地处乐安县北部,东傍公溪镇,东南交湖溪乡,南接湖溪乡和龚坊镇,西南、西、西北与龚坊镇毗邻,北临丰城市蕉坑乡,东北与崇仁县马鞍镇相连。镇政府驻地茂花岗,电话区号0794,邮政编码344324,距县城25千米。
政区沿革 清同治年间属天授乡甘泉里二十八都和巴山里三十一、三十二都;民国时期和建国初先后隶属公溪、航桥、桐江和龚坊等乡,1956年3月成立山砀乡;1958年成立山砀人民公社;1959年山砀公社撤销,所辖大队、生产队分别划入公溪、龚坊公社;1961年10月进行社队规模调整,重新恢复山砀公社,驻地山砀村;1968年8月扩社并队,山砀公社被撤销并入龚坊公社;1980年2月由龚坊公社划出,设立山砀公社,驻流坊村;1984年5月体制改革,撤社改乡;2001年3月撤乡建镇;2001年11月,撤销航桥乡并入山砀镇。
政区划分 2011年末辖茂花岗居委会和山砀、龙义、航桥、荷塘、口前、草坑、杏坊、流坊、蔡坊、厚坊、黄家、田下、桐江13个村委会;下设1个居民小组和122个村民小组。
人口面积 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24932人,其中常住人口21203人,流动人口3729人。总人口中,男性13505人,占54.2%;女性11427人,占45.8%;14岁以下5503人,占22.1%;15~64岁17408人,占69.8%;65岁以上2021人,占8.1%。2011年人口出生率13.48‰,人口死亡率6.22‰,人口自然增长率7.27‰。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1.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7.5千米,总面积138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35.87平方千米,占98.46%;水域2.13平方千米,占1.5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80人。
地理位置 位于东经115°42′~115°50′,北纬27°36′~27°45′。地处乐安县北部,东傍公溪镇,东南交湖溪乡,南接湖溪乡和龚坊镇,西南、西、西北与龚坊镇毗邻,北临丰城市蕉坑乡,东北与崇仁县马鞍镇相连。镇政府驻地茂花岗,电话区号0794,邮政编码344324,距县城25千米。
政区沿革 清同治年间属天授乡甘泉里二十八都和巴山里三十一、三十二都;民国时期和建国初先后隶属公溪、航桥、桐江和龚坊等乡,1956年3月成立山砀乡;1958年成立山砀人民公社;1959年山砀公社撤销,所辖大队、生产队分别划入公溪、龚坊公社;1961年10月进行社队规模调整,重新恢复山砀公社,驻地山砀村;1968年8月扩社并队,山砀公社被撤销并入龚坊公社;1980年2月由龚坊公社划出,设立山砀公社,驻流坊村;1984年5月体制改革,撤社改乡;2001年3月撤乡建镇;2001年11月,撤销航桥乡并入山砀镇。
政区划分 2011年末辖茂花岗居委会和山砀、龙义、航桥、荷塘、口前、草坑、杏坊、流坊、蔡坊、厚坊、黄家、田下、桐江13个村委会;下设1个居民小组和122个村民小组。
人口面积 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24932人,其中常住人口21203人,流动人口3729人。总人口中,男性13505人,占54.2%;女性11427人,占45.8%;14岁以下5503人,占22.1%;15~64岁17408人,占69.8%;65岁以上2021人,占8.1%。2011年人口出生率13.48‰,人口死亡率6.22‰,人口自然增长率7.27‰。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1.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7.5千米,总面积138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35.87平方千米,占98.46%;水域2.13平方千米,占1.5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