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3 16:19:56]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省政府《关于同意晋城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2号)精神,现将我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泽州县撤销李寨乡、南岭乡,合并设立南岭镇。以原李寨乡和原南岭乡的行政区域为南岭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李寨村正中街001号。
二、泽州县撤销川底乡,设立川底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三、高平市撤销永禄乡,整建制并入北城街街道。以原永禄乡和原北城街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北城街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市区迎宾路21号。
四、阳城县撤销驾岭乡,整建制并入河北镇。将河北镇的杨柏村委会划归横河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河北村广场6号。
五、阳城县撤销固隆乡,整建制并入次营镇。以原固隆乡和原次营镇的行政区域为次营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次营村西街6号。
六、阳城县撤销白桑乡,设立白桑镇。将原白桑乡的洪上村委会划归凤城镇管辖,将蟒河镇的上白桑、后圪坨、东樊、西樊、南窑、北窑、涧坪、盘龙8个村委会划归白桑镇管辖。调整后,白桑镇辖白桑、张庄、吕河、通义、淇汭、刘庄、洽村、涝泉、苽底、墁上、南香台、炼上、上白桑、东樊、西樊、后圪坨、南窑、北窑、盘龙、涧坪20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白桑村马山腰路16号。
七、阳城县撤销演礼乡,设立演礼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八、陵川县撤销秦家庄乡,整建制并入平城镇。以原秦家庄乡和原平城镇的行政区域为平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街村。
九、沁水县撤销樊村河乡,整建制并入龙港镇。以原樊村河乡和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建西街1515号。
十、沁水县撤销苏庄乡,整建制并入郑庄镇。以原苏庄乡和原郑庄镇的行政区域为郑庄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郑庄村。
一、泽州县撤销李寨乡、南岭乡,合并设立南岭镇。以原李寨乡和原南岭乡的行政区域为南岭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李寨村正中街001号。
二、泽州县撤销川底乡,设立川底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三、高平市撤销永禄乡,整建制并入北城街街道。以原永禄乡和原北城街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北城街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市区迎宾路21号。
四、阳城县撤销驾岭乡,整建制并入河北镇。将河北镇的杨柏村委会划归横河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河北村广场6号。
五、阳城县撤销固隆乡,整建制并入次营镇。以原固隆乡和原次营镇的行政区域为次营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次营村西街6号。
六、阳城县撤销白桑乡,设立白桑镇。将原白桑乡的洪上村委会划归凤城镇管辖,将蟒河镇的上白桑、后圪坨、东樊、西樊、南窑、北窑、涧坪、盘龙8个村委会划归白桑镇管辖。调整后,白桑镇辖白桑、张庄、吕河、通义、淇汭、刘庄、洽村、涝泉、苽底、墁上、南香台、炼上、上白桑、东樊、西樊、后圪坨、南窑、北窑、盘龙、涧坪20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白桑村马山腰路16号。
七、阳城县撤销演礼乡,设立演礼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八、陵川县撤销秦家庄乡,整建制并入平城镇。以原秦家庄乡和原平城镇的行政区域为平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街村。
九、沁水县撤销樊村河乡,整建制并入龙港镇。以原樊村河乡和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建西街1515号。
十、沁水县撤销苏庄乡,整建制并入郑庄镇。以原苏庄乡和原郑庄镇的行政区域为郑庄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郑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