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9 15:42:10]
4月27日消息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设立海坛街道办事处;同意撤销北厝镇、敖东镇,设立金井镇;同意撤销流水镇、中楼乡、芦洋乡,设立君山镇;同意撤销苏澳镇、平原镇、大练乡、白青乡,设立苏平镇;保留东庠乡、屿头乡、南海乡建制,其行政区域范围和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一、同意撤销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设立海坛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潭城镇政府驻地城中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行政区域界线;
二、同意撤销北厝镇、敖东镇,设立金井镇,镇政府驻原敖东镇政府驻地新垄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北厝镇、敖东镇行政区域界线;
三、同意撤销流水镇、中楼乡、芦洋乡,设立君山镇,镇政府驻原流水镇政府驻地流水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流水镇、中楼乡、芦洋乡行政区域界线;
四、同意撤销苏澳镇、平原镇、大练乡、白青乡,设立苏平镇,镇政府驻原平原镇政府驻地平原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苏澳镇、平原镇、大练乡、白青乡行政区域界线。
一、同意撤销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设立海坛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潭城镇政府驻地城中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行政区域界线;
二、同意撤销北厝镇、敖东镇,设立金井镇,镇政府驻原敖东镇政府驻地新垄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北厝镇、敖东镇行政区域界线;
三、同意撤销流水镇、中楼乡、芦洋乡,设立君山镇,镇政府驻原流水镇政府驻地流水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流水镇、中楼乡、芦洋乡行政区域界线;
四、同意撤销苏澳镇、平原镇、大练乡、白青乡,设立苏平镇,镇政府驻原平原镇政府驻地平原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苏澳镇、平原镇、大练乡、白青乡行政区域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