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同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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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5 16:58:05]
  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同意大同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精神,现将大同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同意将平城区马军营乡的小站村委会划归云冈区云冈镇管辖。

  
  二、同意云冈区撤销杏儿沟、王村、挖金湾和雁崖4个街道,整建制并入鸦儿崖乡。以原杏儿沟街道、原王村街道、原挖金湾街道、原雁崖街道、原鸦儿崖乡的行政区域为鸦儿崖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鸦儿崖村。
  三、同意云冈区撤销白洞、大斗沟、四老沟、同家梁和永定庄5个街道,合并设立玉龙街道。以原白洞街道、原大斗沟街道、原四老沟街道、原同家梁街道、原永定庄街道的行政区域为玉龙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永前街社区1号。
  四、同意云冈区撤销四台街道,整建制并入高山镇。以原四台街道、原高山镇的行政区域为高山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高山村。
  五、同意云冈区撤销马口、马脊梁和燕子山3个街道,合并设立云燕街道。以原马口街道、原马脊梁街道、原燕子山街道的行政区域为云燕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燕华里社区怡宾街。
  六、同意云冈区撤销姜家湾街道,整建制并入云冈镇。以原姜家湾街道、原云冈镇、平城区马军营乡小站村的行政区域为云冈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小站村。
  七、同意云冈区撤销青磁窑、晋华宫2个街道,合并设立云武街道。以原青磁窑街道、原晋华宫街道的行政区域为云武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文华里社区职工公寓。
  八、同意云冈区撤销忻州窑、煤峪口2个街道,整建制并入平旺乡。以原忻州窑街道、原煤峪口街道、原平旺乡的行政区域为平旺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平旺村。
  九、同意云冈区设立和旺街道。以原新平旺街道的和三路、和四路、和九路、新建路、幸福路5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和旺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建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十、同意云冈区设立新文街道。以原新胜街道的校北街、文化街、府兴里、平易路4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新文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文秀花园1号楼。
  十一、同意云冈区设立玉泉街道。以原平泉街道的新回里、盛秀苑、建安里、平安里、新河里5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玉泉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盛秀苑社区47栋。
  十二、同意云冈区设立平喜街道、清泉街道。以原和瑞街道的泰仁里、泰和里、泰丰里、泰昌里、泰康里5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平喜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平顺路泰昌里社区中国移动大楼5楼;以原和瑞街道的福泰里、福祥里、福荣里、福美里、福禧里、福瑞里6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清泉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旺泉路655号。
  十三、同意云冈区设立平德街道、平盛街道、平源街道。以原和顺街道的泰兴里、泰文里、泰清里、泰祥里、泰盛里、泰惠里6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平德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平德路泰祥里小区商60号;以原和顺街道的安宁里、安定里、安荣里、安华里、安圆里、安美里、安馨里7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平盛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平盛路安宁里小区商83号;以原和顺街道的安福里、安康里、安庆里、安民里、安丰里、安瑞里、安祥里、安盛里8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平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和瑞街安瑞里小区商166号。
  十四、同意平城区撤销东街、西街、南街、北街4个街道,设立古城街道。以原东街街道的东门大巷、东史宅、鼓楼东街3个社区居委会,原西街街道的帅府、朝阳寺、宁馨3个社区居委会,原南街街道的福兴园、善化寺、华严寺、圆通寺4个社区居委会,原北街街道的代王府、法华寺、龙园、太阳城、御河北路、御华帝景6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古城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古城狮子街12号。
  十五、同意平城区撤销新旺乡,设立新旺街道。以原新旺乡的安信、和信2个社区居委会和新泉村委会,原向阳里街道的柳港园西院、柳港园东院、柳港园南院、文博苑、向阳东街、工农路北、向阳西街、福寓苑、馨泰花园、工农路10个社区居委会,原东街街道的御锦源、新泉东街、御河九号3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新旺街道的行政区城,街道办事处驻永泰路云城建安公司办公楼。
  十六、同意平城区撤销马军营乡,设立马军营街道。以马军营乡的小石子、安家小、上皇庄、下皇庄、阳和坡、马军营、十里店、十里铺、西水磨9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马军营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同泉路549号。
  十七、同意平城区撤销水泊寺乡,设立白登山街道、文瀛湖街道,水泊寺街道、小南头街道。以原水泊寺乡的御东学府南、御东学府北2个社区居委会和金家湾、马家小、泉寺头、燕庄、西坟、东坟、梓家、古城、牛庄、肖家寨、海力11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白登山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马家小村;以原水泊寺乡的永固、西京、华北星、富力4个社区居委会和马家堡、泗家庄、曹夫楼、齐家坡、水泊寺5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文瀛湖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富力城4期公用办公楼;以原水泊寺乡的重熙、永安、恒大、文源4个社区居委会和沙岭、石家寨2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水泊寺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恒安街571号;以原水泊寺乡的寺儿、西王庄、东王庄、小南头、西谷庄、艾庄、塔儿7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小南头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小南头村。
  十八、同意平城区撤销南关街道,设立永泰街道。以原南关街道的兴国寺、柳航里、永泰、光熙苑、平康里、凯德世家、永昌里、府南街、西后场、御河南路、锦祥、东后场、友谊街、红旗里14个社区居委会,原东街街道的水泉湾龙园、桥南、桥北、御馨花都4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永泰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北都街700号。
  十九、同意平城区撤销新建北路街道,设立清远街道。以原新华街街道的五星花园社区居委会,原振华南街街道的五州帝景社区居委会,原新建北路街道的惠达、花园里、大齿、苹果园、互助里清远西街6个社区居委会,原马军营乡的宋庄、五里店2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清远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云中路81号院内。
  二十、同意平城区撤销北关街道,设立武定街道、鹿苑街道。以原北关街道的白泊洼、操场城西街、铁牛里、雁同西路、西马路操场城东街、红卫里、安益园8个社区居委会,原北街街道的岳翠园、御馨花城2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武定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武定北路338号;以原北关街道的站东、北辰、同丰、北苑4个社区居委会,原北街街道的崇仁社区居委会,原新旺乡的先锋村委会,原马军营乡白马城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鹿苑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北苑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一、同意平城区撤销振华南街街道、新建南路街道,设立振华街道、迎宾街道。以原振华南街街道的新世纪、振华北街、天胜雅园、迎春里、同泉里、育才、云泉里、大秦佳苑8个社区居委会,原新建南路街道的幸福里、康乐里、建设里3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振华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同泉路209号;以原向阳里街道的齿欣社区居委会,原新建南路街道的万城、迎宾路、永康路、北馨园、振兴街5个社区居委会,原振华南街街道的振华南院、永安里、明珠、绿园、和泰、宾西路北、惠民南院、方圆、惠民里9个社区居委会,原马军营乡的周家店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迎宾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云中路振兴街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二、同意平城区撤销新华街街道,设立新华街道、卧虎湾街道。以原新建北路街道的卫星里社区居委会,新华街街道的卧虎湾、跃进街、东风园、局前、岳秀园、局西、局内、局东、新华南街9个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域为新华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华街卧虎湾小区;以原新华街街道的拥军路、桥西、山橡、鸿浩嘉园、新华北街5个社区居委会,原马军营乡的陈庄村委会为卧虎湾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西苑路298号。
  二十三、同意平城区撤销向阳里街道,设立御河街道。以原向阳里街道的青年路、青年路北2个社区居委会,原马军营乡的七里、智家堡、东河河、田村4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御河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青年路二电厂活动中心。
  二十四、同意平城区设立开源街道。以原向阳里街道的民和民富、民谐、民泰、民康、民悦、民嘉、民华、民安9个社区居委会,马军营乡的西河河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开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开源街延和路129号。
  二十五、同意平城区调整大庆路街道的行政区域。以原大庆路街道的睿和、大庆东路、同兴街、文化东街、文化西街、企业街、庆丰园、庆平、庆安9个社区居委会,原马军营乡的新添堡、房子2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域为大庆路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大庆路前进新苑。
  二十六、同意新荣区撤销上深涧乡,整建制并入破鲁堡乡。以原上深涧乡和原破鲁堡乡的行政区域为破鲁堡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火石沟村。
  二十七、同意新荣区撤销花园屯乡,设立花园屯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二十八、同意云州区撤销瓜园乡,整建制并入西坪镇。以原瓜园乡和原西坪镇的行政区域为西坪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水头村。
  二十九、同意左云县撤销水窑乡,整建制并入店湾镇。以原水窑乡和原店湾镇的行政区域为店湾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下山井村。
  三十、同意灵丘县撤销史庄乡,整建制并入武灵镇。以原史庄乡和原武灵镇的行政区域为武灵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古城社区。
  三十一、同意浑源县撤销大磁窑镇、青磁窑乡,合并设立青磁窑镇。以原大磁窑镇和原青磁窑乡的行政区域为青磁窑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青磁窑村。
  三十二、同意浑源县撤销黄花滩乡,整建制并入大仁庄乡。以原黄花滩乡和原大仁庄乡的行政区域为大仁庄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大仁庄村。
  三十三、同意广灵县撤销望狐乡、梁庄乡,合并设立梁庄镇,镇人民政府驻西堡村。将原望狐乡的上窑自然村划归南村镇管辖。
  三十四、同意广灵县撤销加斗乡,设立加斗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三十五、同意广灵县撤销作疃乡,设立作疃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三十六、同意阳高县撤销北徐屯乡,整建制并入龙泉镇。以原北徐屯乡和原龙泉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泉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云门街120号。
  三十七、同意天镇县撤销南河堡乡,整建制并入玉泉镇。以原南河堡乡和玉泉镇的行政区域为玉泉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县城东大街。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