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越西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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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5 17:07:07]
  (一)撤销拉白乡、乐青地乡和贡莫乡,设立贡莫镇。以原拉白乡、原贡莫乡和原乐青地乡地各村、尔普村、寒林村、罗波科村、青地村、瓦曲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贡莫镇的行政区域,贡莫镇人民政府驻贡莫村贡莫街18号。
  (二)撤销德吉乡,将原德吉乡和原乐青地乡渣普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雄镇管辖,普雄镇人民政府驻瓦吉木社区瓦吉木街43号。
  (三)撤销白果乡和梅花乡,设立梅花镇。以原白果乡和原梅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梅花镇的行政区域,梅花镇人民政府驻打土村打土街24号。

  (四)撤销铁西乡和尔觉乡,设立尔觉镇。以原铁西乡和原尔觉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尔觉镇的行政区域,尔觉镇人民政府驻四窝普村尔觉街94号。
  (五)撤销四甘普乡和拉普乡,设立拉普镇。以原四甘普乡和原拉普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拉普镇的行政区域,拉普镇人民政府驻拉普村拉普街65号。
  (六)撤销新乡乡、马拖乡和五里箐乡,设立马拖镇。以原新乡乡、原马拖乡和原五里箐乡马扎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马拖镇的行政区域,马拖镇人民政府驻马拖村大河路99号附1号。
  (七)撤销瓦普莫乡,将原瓦普莫乡和原五里箐乡改古村、达支村、古木村、普提村、仁洪村、斯拉村、五里村、足吾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书古镇管辖,书古镇人民政府驻勒品村3组120号。
  (八)撤销大花乡,设立大花镇。以原大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大花镇的行政区域,大花镇人民政府驻瑞元村大花路45号附1号。
  (九)撤销瓦岩乡和板桥乡,设立板桥镇。以原瓦岩乡和原板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板桥镇的行政区域,板桥镇人民政府驻板桥村保新路66号。
  (十)撤销瓦曲觉乡、申果乡和申普乡,设立申果庄乡。以原瓦曲觉乡、原申果乡和原申普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申果庄乡的行政区域,申果庄乡人民政府驻入阿足村1组80号。
  (十一)撤销西山乡和河东乡,将原西山乡和原河东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越城镇管辖,越城镇人民政府驻西城社区西苑路38号。
  (十二)撤销丁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所镇管辖,中所镇人民政府驻新大街社区新大街52号。
  (十三)撤销大屯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民镇管辖,新民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政府巷8号。
  (十四)撤销保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阿觉镇管辖,竹阿觉镇人民政府驻布什觉村1组82号。
  (十五)撤销尔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依洛地坝镇管辖,依洛地坝镇人民政府驻依洛村依洛街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