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15 15:48:09]
(一)撤销五道箐乡、特尔果乡、马洪乡和红莫依达乡,设立五道箐镇。以原五道箐乡、原特尔果乡、原马洪乡和原红莫依达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五道箐镇的行政区域,五道箐镇人民政府驻采洛洛博村采洛路1号。
(二)撤销花山乡、东山乡、洛乌沟乡、甘天地乡和刘家坪乡,设立花山镇。以原花山乡、原东山乡、原洛乌沟乡和原甘天地乡阿波洛村、采洛村、瓦洛村1组及原刘家坪乡刘家坪村、新建村、长河扁村、二胡村1至2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花山镇的行政区域,花山镇人民政府驻联合村花府路1号。
(三)撤销吉乐乡、雨水乡、耶底乡和特口乡,设立日都迪萨镇。以原吉乐乡、原雨水乡、原耶底乡、原特口乡、原刘家坪乡二胡村3至6组和原甘天地乡甘天地村、瓦洛村2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为日都迪萨镇的行政区域,日都迪萨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阿布友勒路1号。
(四)撤销孟甘乡、洛乌乡和哈力洛乡,设立西洛镇。以原孟甘乡、原洛乌乡和原哈力洛乡瓦依村4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洛镇的行政区域,西洛镇人民政府驻洛莫村洛乌街1号。
(五)撤销夹铁乡、祝联乡、月吾乡和菜子乡,设立夹铁镇。以原夹铁乡、原祝联乡、原月吾乡和原菜子乡卫星村、前进村、团结村、钢铁村1组及原哈力洛乡瓦依村1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夹铁镇的行政区域,夹铁镇人民政府驻阿木村解梯路66号。
将原哈力洛乡四甘日村、补觉村、若地坡西村、瓦依村2至3组和原菜子乡先锋村、钢铁村2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特兹乡管辖,特兹乡人民政府驻荷池村1组61号。
(六)撤销特补乡和洛甘乡,将原特补乡和原洛甘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螺髻山镇管辖,螺髻山镇人民政府驻德育村5组1号。
(七)撤销辉隆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坪乡管辖,大坪乡人民政府驻底古村3组54号。
(八)撤销永安乡和向阳乡,将原永安乡和原向阳乡流租脚村、谭家营村、乃乃沟村、森科洛村、筲箕村1组、3组、4组及黎安乡沙里村5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基镇管辖,普基镇人民政府驻城南社区新建南路390号。
将原向阳乡筲箕村2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荞窝镇管辖,荞窝镇人民政府驻安木脚村5组278号。
将荞窝镇云盘山村8组划归大槽乡管辖,大槽乡人民政府驻解惹村2组55号。
(九)撤销文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黎安乡管辖,黎安乡人民政府驻麻窝凼村1组4号。
(二)撤销花山乡、东山乡、洛乌沟乡、甘天地乡和刘家坪乡,设立花山镇。以原花山乡、原东山乡、原洛乌沟乡和原甘天地乡阿波洛村、采洛村、瓦洛村1组及原刘家坪乡刘家坪村、新建村、长河扁村、二胡村1至2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花山镇的行政区域,花山镇人民政府驻联合村花府路1号。
(三)撤销吉乐乡、雨水乡、耶底乡和特口乡,设立日都迪萨镇。以原吉乐乡、原雨水乡、原耶底乡、原特口乡、原刘家坪乡二胡村3至6组和原甘天地乡甘天地村、瓦洛村2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为日都迪萨镇的行政区域,日都迪萨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阿布友勒路1号。
(四)撤销孟甘乡、洛乌乡和哈力洛乡,设立西洛镇。以原孟甘乡、原洛乌乡和原哈力洛乡瓦依村4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洛镇的行政区域,西洛镇人民政府驻洛莫村洛乌街1号。
(五)撤销夹铁乡、祝联乡、月吾乡和菜子乡,设立夹铁镇。以原夹铁乡、原祝联乡、原月吾乡和原菜子乡卫星村、前进村、团结村、钢铁村1组及原哈力洛乡瓦依村1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夹铁镇的行政区域,夹铁镇人民政府驻阿木村解梯路66号。
将原哈力洛乡四甘日村、补觉村、若地坡西村、瓦依村2至3组和原菜子乡先锋村、钢铁村2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特兹乡管辖,特兹乡人民政府驻荷池村1组61号。
(六)撤销特补乡和洛甘乡,将原特补乡和原洛甘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螺髻山镇管辖,螺髻山镇人民政府驻德育村5组1号。
(七)撤销辉隆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坪乡管辖,大坪乡人民政府驻底古村3组54号。
(八)撤销永安乡和向阳乡,将原永安乡和原向阳乡流租脚村、谭家营村、乃乃沟村、森科洛村、筲箕村1组、3组、4组及黎安乡沙里村5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基镇管辖,普基镇人民政府驻城南社区新建南路390号。
将原向阳乡筲箕村2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荞窝镇管辖,荞窝镇人民政府驻安木脚村5组278号。
将荞窝镇云盘山村8组划归大槽乡管辖,大槽乡人民政府驻解惹村2组55号。
(九)撤销文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黎安乡管辖,黎安乡人民政府驻麻窝凼村1组4号。